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九、属灵之物穿上属世之物,就像一个人穿上衣服一样
ISB11.众所周知,每一个运作里面都有一个主动者和一个被动者;没有任何事物能唯独从一个主动者产生,也没有任何事物能唯独从一个被动者产生。属灵之物和属世之物也是如此;属灵之物因是一种活的力量,故是主动的,属世之物因是一种死的力量,故是被动的。由此可知,凡从开始就存在于这个太阳世界中,后来时时刻刻存在之物都通过属世之物从属灵之物存在,不仅动物王国的臣民是这样,植物王国的臣民也是这样。
还有一个类似的事实也是众所周知的,即:所产生的每个结果里面都有一个主因和一个工具因;当任何事情完成时,这两者就显为一,尽管它们明显为二;因此,这也是智慧的准则之一,即:主因和工具因一起构成一个原因;属灵之物和属世之物也是如此。这两者在产生结果中之所以显为一,是因为属灵之物在属世之物里面,如同肌纤维在肌肉里面,血液在动脉里面,或思维在言语里面,情感在声音里面;它通过属世之物使自己被感觉到。从这些事(尽管到这里还是像透过格子一样模糊)明显可知,属灵之物穿上属世之物,就像一个人穿上衣服一样。
灵魂所穿的有机身体在此好比一件衣服,因为它穿在灵魂身上;当灵魂因(肉体)死亡而从自然界迁到它自己的灵界时,它也会脱去肉体,把它当作空壳或旧衣一样扔掉。此外,肉体像衣服一样会变旧;但灵魂不会,因为它是一种属灵物质,属灵物质与自然界的变化毫无共同之处;自然界的变化会从开始发展到结束,并在规定时间终结。那些不将身体视为灵魂的衣服或遮盖物,认为它本身是死的,只是适应去接受通过灵魂从神流入的生命原力之人,不可避免地从谬误中得出以下结论:灵魂凭自己活着,身体也凭自己活着,两者的生命之间存在一种前定和谐或预定和谐;甚至灵魂的生命流入身体的生命,或身体的生命流入灵魂的生命;因此,他们以为流注要么是属灵的,要么是属世的;然而,一切受造物都证明了这样一个真理:在后之物不从自身行动,而是从在先之物行动,它从在先之物发出;因此,这在先之物也不从自身,而是从更在先之物行动;因此,一切事物都从一个从自身行动的首先者,因而从神行动。此外,生命唯有一个,这生命不能被造,但非常有能力流入适合接受它的有机组织形式。这些形式就是受造宇宙中的一切事物,无论总体还是细节。
许多人以为灵魂就是生命,因此,一个人因从灵魂活着,故从自己的生命,因而从他自己活着,所以不是靠来自神的一种生命流注活着。但这些人不可避免地系上一种谬误的戈耳迪之结,并将其心智的一切判断都卷进这结里面,结果只会导致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;或他们建造了一个迷宫,心智无论通过什么样的推理路线,都永远无法沿原路返回,把自己从中解救出来;他们实际上还让自己可以说下入地下洞穴,在那里住在永远的黑暗之中。
因为这种信念会生发出无数谬误,其中每一个都是可怕的,如:神将自己灌输并转录到人里面,因此每个人都是一个凭自己活着的神,因此他从自己行善、有智慧;同样,他拥有在自己里面的信和仁,因而从他自己,而不是从神获得它们;此外还有诸如流行在地狱里的人当中的许多可怕信念;地狱里的人在世时就相信自然界凭自己的活动活着或产生生命。当这些人仰望天堂时,天堂之光在他们看来就是一片漆黑。
我曾从天上听见有人声说,人里面若有一丝生命火花是他自己的,不属于他里面的神,就不会有天堂和其中的一切,因而不会有地上的任何教会,进而不会有永生。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,可查阅《婚姻之爱》一书中的记事(132–136节)。
ISB2.由于属灵流注源于秩序及其律法,如前所述,所以它优先于其它两种观点被学术界的智者承认并接受。源于秩序的一切都是真理,真理凭其自身固有的光,甚至在假设所在的推理官能的阴影中显现。然而,有三件事涉及在阴影中的这种假设,即:对何为灵魂的无知,对何为属灵之物的无知,以及对何为流注的无知。因此,必须先解释这三件事,然后理性官能才能看见真理本身。因为假设的真理不是真理本身,只是对真理的一种猜想。这就像借着星光在墙上所看到的一幅画,心智根据自己的想象赋予它各种形式;但天亮后,当阳光照在它上面,不仅揭示并呈现出它的总体特征,还揭示并呈现出它的各个细节时,它就显得不同了。所以,当知道何为属灵之物,它相对于属世之物是何性质,还知道何为人类灵魂及其性质,以及流入灵魂,并通过灵魂流入进行感知和思考的心智,又从心智流入身体的流注是何性质时,由这种假设所在的真理阴影产生的真理就被打开了。
但没有人能解释这些事,除非有一个人得着主的恩准,既能与灵界的天使交往,同时又能与自然界的世人交往。我已经获得这种恩准,故能描述属灵之物和属世之物这两者及其性质。这种描述在《婚姻之爱》一书完成;那里以记事的形式描述了属灵之物(326–329节);人类灵魂(315节);流注(380节);更详细的(415–422节)。谁不知道,或有可能知道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从神流入人,它们流入他的灵魂,在他的心智中被感觉到;并且它们从他的思维流出,进入他的言语,从他的意愿流出,进入他的行为?
属灵流注,以及它的起源和衍生由此而来,这一点将按下列顺序来说明:
一、有两个世界:灵人和天使所居住的灵界,世人所居住的自然界。
二、灵界靠自己的太阳存在并持续存在,自然界也靠自己的太阳存在并持续存在。
三、灵界太阳是来自耶和华神的纯粹的爱,耶和华神就在这太阳中间。
四、从那太阳发出热和光,从它发出的热本质上是爱,从它发出的光本质上是智慧。
五、热和光两者都流入人:热流入他的意愿,在那里产生爱之良善;光流入他的理解力,在那里产生智慧之真理。
六、这两者,即热与光,或爱与智慧,合起来从神流入人的灵魂,通过灵魂流入他的心智及其情感和思维,从这些流入身体的感觉、言语和行为。
七、自然界的太阳是纯粹的火,自然世界靠这太阳存在并持续存在。
八、因此,从这太阳发出的一切就本身而言,都是死的。
九、属灵之物穿上属世之物,就像一个人穿上衣服一样。
十、人里面如此穿上衣服的属灵事物使他能作为一个理性和道德之人,因而作为一个属灵的属世人活着。
十一、对该流注的接受取决于与人同在的爱与智慧的状态。
十二、人的理解力能照其理性的发育而被提升到光,也就是天堂天使所在智慧中;他的意愿能照其生活的行为而以同样的方式被提升到热,也就是爱中;但意愿之爱不会被提升,除非人意愿并实行理解力的智慧所教导的事。
十三、这与动物完全不同。
十四、灵界有三个层级,自然界也有三个层级,一切流注皆照这些层级发生。
十五、目的在第一层级,原因在第二层级,结果在第三层级。
十六、由此明显可知,属灵流注从其源头到结果是何性质。现逐一简要说明这些命题。
537.“看哪,有一条大红龙”表改革宗教会中那些将神一分为三,将主一分为二,将仁与信分离,认为拯救人的是信,而非仁连同信的人。此处和下文中的“龙”就表示这些人,因为他们反对新教会的两大基本要素,即:神在本质和位格上是一,祂里面有一个三位一体,主就是这神;仁与信为一,就像本质与其形式为一那样;除了那些照十诫生活,也就是不做那些恶的人外,其他人没有仁与信;人不作恶并避之如反对神的罪到什么程度,就践行属于仁的良善,相信属于信的真理到什么程度。
人若仔细考虑这个问题,就会看出,那些将神一分为三,将主一分为二,将仁与信分离,认为拯救人的是信,而非仁的人反对新教会的这两大基本要素。
我们所说的那些将神一分为三,将主一分为二的人是指那些视三个位格为三位神,将主的人身与其神性分开的人。当照着信条祷告说“父神为了子的缘故会差圣灵来”时,谁会想到别的,或谁能想到别的?他岂不是向作为一位神的父神、为了作为另一位神的子的缘故,又涉及作为第三位神的圣灵而祷告?由此明显可知,他虽在思维上视三位格为一位神,但仍将这三者分别开来,也就是说当他如此祷告时,将自己观念分为三位神。这种信仰模式还将主一分为二,因为他仅思想主的人身,而非同时思想主的神性;“为了子的缘故”意思是为了其遭受十字架苦难的人身的缘故。综上所述,明显可知想吃那妇人的孩子、因这孩子而将妇人追到旷野的“龙”所表示的那些人是谁。
这龙之所以被称为“大”,是因为除了零星的一些人对三位一体和信不是这样思想的外,改革宗的所有教会都将神分为了三个位格,认为唯信得救。他们将神分裂为三个位格,并坚持《亚他那修信经》中这些话:“父一位,子一位,圣灵一位”,还有这些话:“父是神,子是神,圣灵是神”;我就说,这些人不可能把三者合为一位神;诚然,他们会说他们是一位神,但无法如此思想。同样,那些将主的永恒神性视为神性的第二个位格,视祂在时间中的人身为另一人的人身之人也只能将主一分为二,尽管《亚他那修信经》上说祂的神性与人身为一个位格,如灵魂与身体那样相结合。
经上之所以说这龙是“红”的,是因为“红”表示源于欲望邪恶的虚假,也就是地狱的虚假。由于改革宗教会中这个教义的两大基本要素是虚假,而虚假毁灭教会,因它们夺走教会的真理与良善,所以它们由“龙”来代表。原因在于,在圣言中,“龙”表示教会的毁灭。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:
我必使耶路撒冷变为乱堆,成为龙的住处,也必使犹大的城邑变为荒场。(耶利米书9:11)
看哪,有大扰乱从北地出来,要使犹大的城邑变为荒凉,成为龙的住处。(耶利米书10:22)
夏琐必成为龙的住处,永远凄凉。(耶利米书49:33)
要作龙的住处,猫头鹰女儿的苑囿。(以赛亚书34:13)
他的榻在龙的住处。(以赛亚书35:7)
我必赤脚露体而行,又要呼号如龙,哀鸣如猫头鹰的女儿。(弥迦书1:8)
我求救,我与龙为兄弟,与鸮鸟的女儿为同伴。(约伯记30:28,29)
豺狼必在他宫中呼应,龙必在殿内吼叫。(以赛亚书13:22)
巴比伦必成为乱堆,为龙的住处,令人惊骇、嗤笑。(耶利米书51:37)
你在龙之地压伤我们,用死荫遮蔽我们。(诗篇44:18,19)
我使以扫的山荒凉,把他的地业交给旷野的龙。(玛拉基书1:3)
此外还有其它地方(如以赛亚书43:20;耶利米书14:6;诗篇91:13,14;申命记32:33)。
“龙”在此表示那些陷入唯信并以律法行为不能拯救而弃绝它们的那些人,在灵界,这一点有时以活生生的经历向我证明。我见过他们有数千人聚集在一起,从远处看,他们就像一条拖拉着长尾巴的龙,龙的脊柱像荆棘,荆棘表示虚假。有一次,我还看见一条更大的龙,拱起背,尾巴向天翘起,试图将天上的星辰拖下来。由此在我眼前显明,“龙”并非表示其他人。
目录章节
目录章节
目录章节